北京常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5)京知民终字第1818号
上诉东谈主(一审被告)北京天盈九囿汇集技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东谈主乔海燕,执行董事。 托付代理东谈主刘新焱,北京玺泽讼师事务所讼师。 被上诉东谈主(一审原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东谈主汪延,董事长。 托付代理东谈主戎朝,上海百悦讼师事务所讼师。 托付代理东谈主张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务部司理。 一审第三东谈主乐视网信息技艺(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东谈主贾跃亭,董事长。 托付代理东谈主徐冰冰,乐视网信息技艺(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法务。 托付代理东谈主张勇,乐视网信息技艺(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法务。 上诉东谈主北京天盈九囿汇集技艺有限公司(简称天盈九囿公司)因与被上诉东谈主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浪公司)、一审第三东谈主乐视网信息技艺(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视公司)侵扰文章权及不正直竞争纠纷一案,不屈北京市向阳区东谈主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4)朝民(知)初字第40334号民事判决(简称一审判决),向本院拿起上诉。本院照章组成合议庭,并于2016年8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东谈主天盈九囿公司的托付诉讼代理东谈主刘新焱,被上诉东谈主新浪公司的托付代理东谈主戎朝、张喆,一审第三东谈主乐视公司的托付代理东谈主徐冰冰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斥逐。 一审原告诉称 新浪公司一审诉称:一、天盈九囿公司未经正当授权,在网站上设立中超频谈,罪犯转播中超联赛直播视频,严重侵扰了新浪公司的独占权利,存在故意的主不雅坏心肠。故天盈九囿公司私自将电视台正在直播的中超比赛的电视信号通过信息汇集同步向公众进行转播的活动侵扰了新浪公司享有的以类似摄制电影方式创作的涉案体育赛事节诡计作品文章权。二、赛事组织者的赛事转播的授权轨制是一种值得法律保护的正直的竞争步骤,天盈九囿公司的活动破损了这种贸易模式组成的竞争步骤和其所体现的贸易谈德,组成了不正直竞争。因此,请求判令天盈九囿公司:1、住手侵扰新浪公司领有的中超联赛视频的独占传播、播放权的活动;2、立即住手对体育赛事转播权终点授权鸿沟正直平正竞争步骤和贸易模式的破损;3、立即住手以显赫藏匿授权限制为诡计,在凤凰网上用与第三方进行所谓“体育视频直播室”合作方式达到派别网站上直播中超赛事视频效果的活动;4、立即住手向用户做引东谈主诬蔑的演叨暗意,对视频播放服务的开首做引东谈主诬蔑的演叨宣传;5、抵偿新浪公司经济失掉一千万元;6、天盈九囿公司在其诡计的凤凰网首页及《中国电视报》上发表声明,扼杀侵权及不正直竞争活动酿成的不良影响。 天盈九囿公司一审辩称:一、新浪公司诉求不解;二、其告状于法无据,足球赛事不是《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文章权法》(简称文章权法)保护对象,对体育赛事享有权利并无谓然对体育赛事节目享有权利;三、新浪公司主体不适格,其未获取作家授权,且其获取的授权有关键污点;四、新浪公司告状的被告不正确;五、其主张的抵偿数额辛勤依据。 乐视公司一审述称:我公司享有涉案赛事的转播权;我公司虽与天盈九囿公司曾就涉案域名(www.ifeng.sports.letv.com)有过合作,但就涉案赛事而言并无合作,转播赛事并非开首于我公司网站。故乐视公司莫得共同侵权的活动。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如下事实: 一、与权属联系的事实 《国际足联公法》(2012年7月版)在“会员协会的并立性”条目中端正,“每个会员协会应并立照应本协会的事务,不受第三方的影响”。在“比赛和赛事的权利”章节中的“权利”条目中端正“国际足联、其会员协会以及各洲足联为由其统帅的各项比赛和赛事的通盘权利的原始通盘者,且不受任何内容、时期、地点和法律的限制。这些权利包括多样财务权利,视听和播送录制,复制和播放版权,多媒体版权,商场开发和推行权利以及无形钞票如会徽终点他版权法例定的权利。” 2005年1月19日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公法》中载明: 中国足球协会是唯独代表中国的囯际足球合伙会会员和亚洲足球合伙会会员;在其“钞票照应、使用原则”章节中明确端正“本会主要经费开首”包括“出售播送电视转播权收入”、“体育业务联系收入”、“无形钞票许可使用、转让终点他派生收入”、“其他正当收入”;在“赛事及比赛公法”章节中“赛事权利”中明确“本会为中国足球认识的照应机构,是本会统帅的各项赛事所产生的通盘权利的当先通盘者。这些权利包括多样财务权利,视听和播送录制、复制和播放版权,多媒体版权,商场开发和推行权利以及无形钞票如徽章和版权等”。“本会根据需要采取以下方式使用赛事权利:独自使用赛事权利;同第三方合作使用;透顶通过第三方来应用权利”。在“比赛照应”条目中写明“世界各级负责比赛”“由本会告成照应”。该公法至2013年有用。 2006年3月8日,中国足球协会出具授权书。该授权书载明:“依据《国际足联公法》和《中国足球协会公法》的端正,中国足球协会是中超联赛所产生的通盘权利的当先领有者。这些权利包括多样财务权利、视听和播送录制、复制和播放版权、多媒体版权、商场开发和推行权利以及无形钞票如徽章和版权等。为鼓动中国足球超等联赛(简称中超联赛)的发展,我会授权中超联赛有限服务公司(简称中超公司)代理开发诡计中超联赛的电视、播送、互联网及多样多媒体版权,中超联赛冠名权、赛场告白权、专项物品供应权,中超联赛形象瞎想、信息资源、品牌资源等无形钞票,中超联赛可能产生的其他权利和资源(不包括参赛倶乐部自身钞票所形成的资源)。中超公司不错对上述资源进行全球范围内的商场开发和推行,有权进行连络、谈判及签署联系协议等,有权经中国足球协会备案后在本授权范围内进行转托付。 本授权为中国足球协会对中超联赛资源代理开发诡计的唯独授权,有用期十年(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012年3月7日,中超公司(甲方)与新浪公司(乙方)缔结协议。两边商定,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在派别网站鸿沟独家播放中超联赛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比赛直播,录播,点播,延播;上述所说起的派别网站,即甲方不得再进行任何阵势合作的网站,包括但不限于:腾讯网(www.qq.com;www.tencent.com),搜狐(www.sohu.com),网易(www.netease.com;www.163.com),凤凰网(www.ifeng.com),TOM(www.tom.com),东谈主民网(www.people.com),新华网(www.xinhuanet.com);合同有用期自2012年3月1日起,至2014年3月1日;为幸免歧义,本合同端正之与乙方业务相通或有竞争关系的互联网派别网站包括但不限于腾讯网、搜狐、网易、凤凰网、TOM、东谈主民网、新华网等;甲方应确保,上述与乙方有竞争关系的派别网站,不得以任何阵势,包括但不限于告成盗用电视信号直播或录播中超赛事以及制作点播信号,以跳转陆续的方式,公然演叨宣传其领有或者通过合作获取直播、点播中超赛事的权利。 2013年12月24日,中超公司向新浪公司出具授权书。该授权书载明,中超联赛媒体资源经中国足球协会授权,由中超公司代理开发诡计;中超公司授权新浪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在派别网站鸿沟独占转播、传播、播放中超联赛终点通盘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比赛直播,录播,点播,延播。上述所说起的派别网站,即独占的范围及中超公司不得再进行任何阵势合作的网站,包括但不限于:腾讯、搜狐、网易、凤凰网、TOM、东谈主民网、新华网等派别性质的网站及上述网站与第三方合作的使用己方或非己方域名的合作直播或播放合作直播间、传播平台。协议有用期至2014年3月1日,有用期届满后本授权自动隔断。当作中国足球协会授权中超联赛通盘商务资源的独家代理商和授权公司,中超公司特此证明新浪公司有权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法律妙技紧闭第三方造孽使用上述视频并获取抵偿。本授权为期两年(2012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协议也曾中国足球协会备案。2013年8月1日,鲁能VS富力、申鑫VS舜天进行的中超联赛,新浪公司依上述授权在其运营www.sina.com(新浪网)享有该涉案两场赛事的派别网站鸿沟独占转播、传播、播放中超联赛终点通盘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比赛直播,录播,点播,延播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联系公法、(2014)京正派内经证字第12458、12461号公文凭,(2014)京正派内经证字第12460号公文凭,联系授权书及协议书、走访记录等字据赐与佐证。 二、与被诉活动联系的事实 天盈九囿公司为凤凰网(www.ifeng.com)的网站通盘者,负责该网站的运营。在凤凰网“中超”栏现时,点击“点此进入视频直播间”后,进入“体育视频直播室”,网址为“ifeng.sports.letv.com”,在其预报页面上注明“凤凰体育将为您视频直播本场比赛,敬请收看!”字样。新浪公司对该直播室有涉案两场比赛(即2013年8月1日中超“山东鲁能VS广东富力”、“申鑫VS舜天”)的实时直播视频进行了公证,该两场比赛的播放页面网址均为www.ifeng.sports.letv.com,且分别炫夸有BTV、CCTV5的秀丽,在该页面上方还炫夸有两个复返进口,即“凤凰体育”、“乐视体育”。上述两场比赛,均有回看、特写,场内、场外,全场、局部的画面,以及有全场说明注解。 乐视公司与天盈九囿公司招供曾因合作关系共建了涉案播放页面域名(www.ifeng.sports.letv.com)。在合作时期,乐视公司向该域名下的网页推送视频,但之后两边住手合作。就涉案赛事转播的开首,天盈九囿公司提倡系转陆续乐视网的内容;乐视公司赐与含糊,但未就此举证。两边招供该涉案赛事播放的汇集地址已无法掀开。 乐视公司系视频网站乐视网(www.letv.com)的诡计者,该网站在2013年8月1日转播了涉案赛事。就此,乐视公司提倡其网站转播涉案赛事的画面与凤凰网转播涉案赛事的画面不同,但乐视公司未就此举证。 2013年4月19日,乐视网(当作甲方)与PPLiveCorporationLimited(聚力传媒技艺有限公司,当作乙方)、乐视网信息技艺(香港)有限公司(当作丙方)缔结2013一2014赛季中超联赛内欢跃可协议书。该协议书商定,乙方享有2013-2014赛季中国足协超等联赛之赛事内容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范围内的独家书息汇集传播权(可转授权),包括直播、延播、点播及制作集锦在中国范围内的信息汇集传播权;甲方仅限于在自运营网站(仅限于域名为www.letv.com的网站)上,以个东谈主诡计机(包括PC网页端及PC客户端,不包括手持转移拓荒、PAD、手机、电视机等)为结尾,向公众播放上述赛事节目;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陆续、共建合作平台等方式,与第三方合作或授权第三方使用授权节目。 2012年3月15日,体奥能源(北京)体育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奥能源公司)向PPLiveCorporationLimited(聚力传媒技艺有限公司,简称聚力公司)出具授权证明,授权聚力公司2012至2014赛季中超联赛通盘比赛的独家书息汇集传播权及分销权,包括直播、延播、点播及制作集锦。 中超公司(当作甲方)与体奥能源公司(当作乙方)签定协议书。两边商定,在2012年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历间,甲方经中国足球协会授权,领有中超联赛电视转播版权等商务权利并负责诡计和照应中超联赛商务资源的企业;乙方但愿获取中超联赛电视转播权、电视家具权、汇集视频权、手机应用软件开发权、大陆境外的电视转播权和汇集视频权。就汇集视频权该协议端正,乙方领有将汇集视频权独家授予第三方网站或互联网机构播出的权利,但无权授予派别网站等汇集;甲方保留授权派别网站等中超联赛汇集视频权的权利;如被授权派别网站运营商波及信号传输用度,由被授权方与乙方另行协商。 2012年3月15日,中超公司向体奥能源公司出具授权书,载明:中超公司与体奥能源公司在中超联赛场所台播送电视转播、非派别汇集视频版权、手机应用软件、国外电视转播、国外汇集视频开发进行合作,协议有用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以上事实有(2013)沪闵证经字第1903号公文凭、联系协议书、授权证明、一审庭审笔录等赐与佐证。 一审法院以为: 依据《国际足联公法》以及《中国足球协会公法》的端正,中国足球协会天然的领有各项足球赛事的权利;其权利包括多样财务权利,视听和播送录制、复制和播放版权,多媒体版权,商场开发和推行权利以及无形钞票如徽章和版权等;同期,其享有同第三方合作使用以及透顶通过第三方来应用权利的权利。在此前提下,依据2006年3月8日中国足球协会出具的授权书,不错证据中超公司有权代理中国足球协会开发诡计中超联赛的电视、播送、互联网及多样多媒体版权;不错对上述资源进行全球范围内的商场开发和推行,有权进行连络、谈判及签署联系协议等,有权经中国足球协会备案后在本授权范围内进行转托付;且该授权为中国足球协会对中超联赛资源代理开发诡计的唯独授权。 上述公法及授权手续,不错认定,2013年12月24日中超公司向新浪公司出具授权书的有用性。进而,依此授权书新浪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在派别网站鸿沟独占转播、传播、播放中超联赛终点通盘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比赛直播,录播,点播,延播;以及有权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法律妙技紧闭第三方造孽使用上述视频并获取抵偿。 通过上述公法和授权手续,不错证据涉案赛事的转播,不问可知属于范围内的相应权利;亦说明新浪公司对涉案赛事转播享有权利。尽管在涉案播放页面上出现BTV、CCTV的秀丽,不行含糊上述确权、授权过程中新浪公司获取对涉案赛事转播的权利;同期,依据中超公司与体奥能源公司签定的协议,中超公司将派别网站与电视转播权、电视家具权瓜分开授权。故一审法院对天盈九囿公司提倡的新浪公司未获取授权,且其获取的授权有关键污点的抗辩不予营救。 从涉案赛事的转播地址www.ifeng.sports.letv.com,以及涉案赛事网页炫夸的进口景况,不错看出该赛事的转播是在乐视网项下子域名的地址下播出,依据一般技艺角度解释,域名对其项下子域名播放的内容享有限定权,即乐视公司对涉案转播赛事享有限定权;同期推敲到天盈九囿公司与乐视公司曾有过合作,乐视网曾向凤凰网推送过联系视频,且在涉案网页上炫夸有“视频直播合作一凤凰互动直播间”的字样;又推敲到涉案赛事转播页面炫夸有两个进口“乐视体育”、“凤凰体育”,从而无法得出该页面复返至唯独主页面(地址)的论断;还推敲到该涉案汇集地址已住手使用,不行就该域名进行阐明得出提供涉案转播赛事画面内容的相应服务器开首;再推敲到乐视公司不行就其与凤凰网播出的涉案赛事的页面内容的不一致进行举证。故在现存字据下,一审法院对乐视公司提倡其对凤凰网播放涉案赛事活动并不清爽的述称,不予营救;认定凤凰网转播涉案赛事的信息源系由乐视网决定并输出。 依据乐视公司获取涉案赛事转播的权利链条开首,不错证据:(1)体奥能源公司在中超联赛上的获权范围仅限场所台播送电视转播、非派别汇集视频版权、手机应用软件、国外电视转播、国外汇集视频开发进行合作,即说明凤凰网不在上述范围内。(2)乐视公司仅限于在自营网站上,并不得以陆续、共建合作平台等方式,与第三方合作或授权第三方使用授权节目。故现存字据亦不行营救乐视公司所称其不知谈凤凰网播放涉案赛事内容的事实。 由此,不错认定天盈九囿公司实施的陆续活动也曾不是单纯的汇集服务活动,而是以陆续为技艺妙技与乐视公司单干和解,未经许可共同向汇集用户提供涉案赛事的转播,即播放了涉案赛事内容。根据《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侵权服务法》(简称侵权服务法)端正,法律端正承担连带服务的,被侵权东谈主有权请求部分或者沿路连带服务东谈主承担服务。通过权利的授权开首细目,“派别网站”不是法定倡导,设立派别网站的权利在赛事的持权方中超公司,即中超公司通过合同商定了派别网站的范围;依据中超公司向新浪公司出具授权书的内容,凤凰网与新浪网同属一类网站,即均属派别网站;凤凰网不享有涉案赛事的播放权利。故凤凰网的转播活动,侵扰了同为派别网站的新浪网就涉案赛事享有的转播权利,故新浪公司有权要求天盈九囿公司承担侵权服务,并要求其住手侵权活动。 新浪公司在本案中提倡,涉案转播的赛事呈现的画面应受到我国文章权法保护的作品鸿沟。依照法律端正,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阵势复制的技艺遵循,才可组成我国文章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成为一审法院判断涉案赛事转播画面是否组成作品的枢纽。独创性意指并立创作且不具有对他东谈主作品的师法、抄袭。 从赛事的转播、制作的合座层面上看,赛事的转播、制作是通过设立不细目的数台或数十台或数几十台固定的、不固定的录制拓荒当作基础进行拍摄录制,形成用户、不雅众看到的最终画面,但固定的机位并不代表形成固定的画面。用户看到的画面,与赛事现场并不透顶一致、也非透顶同步。这说明了其转播的制作步骤,不单是包括对赛事的录制,还包括回看的播放、比赛及球员的特写、场内与场外、球员与不雅众,全场与局部的画面,以及配有的全场点评和说明注解。而上述的画面的形成,是编导通过对镜头的选取,即对多台拓荒拍摄的多个镜头的礼聘、编排的收尾。而这个过程,不同的机位设立、不同的画面选择、编排、剪切等多种妙技,会导致不同的最终画面,或者说不同的赛事编导,会呈现不同的赛事画面。就此,尽管法律上莫得端正独创性的步骤,但应当以为对赛事录制镜头的礼聘、编排,形成可供不雅赏的新的画面,无疑是一种创作性行状,且该创作性从不同的礼聘、不同的制作,会产生不同的画面效果正值反应了其独创性。即赛事录制形成的画面,组成我国文章权法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应当认定为作品。从涉案转播赛事呈现的画面看,得志上述分析的创造性,即通过摄制、制作的方式,形成画面,以视听的阵势给东谈主以视觉感应、效果,组成作品。 综上,乐视公司、天盈九囿公司以合作方式转播的活动,侵扰了新浪公司对涉案赛事画面作品享有的文章权。就涉案的转播活动,尽管是在信息汇集的条件下进行,但不行以交互式使得用户通过互联网在职意的时期、地点获取,故该活动不属于我囯文章权法所细目的信息汇集传播权的鸿沟,但仍应受我国文章权法的保护,即属于“应当由文章权东谈主享有的其他权利”。故一审法院对新浪公司主张天盈九囿公司侵扰其文章权并据此要求天盈九囿公司住手侵权、抵偿经济失掉及扼杀影响的诉讼请求,赐与营救。 本案中,新浪公司就天盈九囿公司的活动拿起不正直竞争诉讼。就此一审法院以为,赛事组织者的赛事转播授权轨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其权利主体是赛事组织者。对新浪公司提倡的侵占其享有的播放和转播利益,分流其用户的矜恤度和网站流量,以及对视频服务开首作出弓I东谈主诬蔑的演叨宣传一节,因该事实齐是基于与上述吞并事实而产生的侵权后果,因而相通的事实,或者说是吞并事实,不行通过两个不同的法律进行调整、圭表。新浪公司当作赛事转播授权一方,其权利受到的侵害,在本案中已通过文章权法的保护得到施舍补偿。即转播的活动已通过我国文章权法进行了调整,无需再以反不正直竞争法进行规制。因此,对新浪公司涉案拿起的不正直竞争活动的诉请,一审法院不予营救。 对于新浪公司在本案中提倡1000万元失掉的抵偿,一审法院以为,新浪网的转播活动产生的服务器、宽带、机架、硬件折旧,包括告白等用度失掉齐具有其合感性,但其失掉是以2013赛季当作抵偿依据,与涉案转播两场中超赛事有较大差距。一审法院将以涉案两场转播赛事为考量的基础细目涉案失掉。 按照法律端正,告状必须得当的条件,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乞降事实、事理。通过上述的证明,不错看出,新浪公司享有相应的权利,且有字据证未来盈九囿公司使用了其享有权利的赛事转播权利。由此,不错认定新浪公司在明确天盈九囿公司的具体称号、住址的前提下,又有相应的事实说明两边形成了法律关系、锐利关系;进而新浪公司又对天盈九囿公司提倡了相应的诉讼请求。因此,应当认定新浪公司的告状得当法律端正的条件。故,一审法院对天盈九囿公司就此提倡的新浪公司主体不适格、诉求不解、被告不正确的抗辩不予营救。 综上,依照《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侵权服务法》第十三条,《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文章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第四十七条第(十一)项、第四十九条,《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文章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最妙手民法院对于审理侵害信息汇集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端正》第四条之端正,一审法院判决如下: 一、天盈九囿公司住手播放中超联赛2012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历间的比赛; 二、天盈九囿公司在其凤凰网(www.ifeng.com)首页连气儿七日登载声明的义务; 三、天盈九囿公司抵偿新浪公司经济失掉五十万元; 四、驳回新浪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上诉东谈主天盈九囿公司不屈一审判决,拿起上诉称:一、一审法院存在如下步骤造孽情形:1、一审法院在庭审实现两个月后,且两边当事东谈主均暗意异议的情况下,追加了乐视公司当作第三东谈主。该第三东谈主既与本案处理收尾莫得法律上的锐利关系,亦无需承担任何服务,其不得当追加第三东谈主的法定条件,一审法院这一作法违抗《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端正;2、本身曾向一审法院苦求调取本身字据5、6的原件,上述字据与何为派别网站这一事实的认定以及乐视公司是否获取正当授权的认定联系,但一审法院未予调取,该作法亦组成步骤造孽;3、新浪公司仅主张两场比赛的播放组成侵权,但一审法院却判决本身住手两个赛季的播放,这一判决已超出新浪公司的告状范围。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演叨。1、涉案体育赛事节诡计独创性过低,不行组成作品,一审判决中干系上述体育赛事节目组成作品的认定有误;2、即便上述体育赛事节目组成作品,但新浪公司获取授权的内容仅波及比赛的直播信号,且仅是针对派别网站的非独占性授权,该授权并不行抵抗被诉活动;3、凤凰网提供的涉案体育赛事节目陆续于乐视网,乐视网所播放的涉案体育节目具有正当授权,因此,被诉活动不组成侵扰文章权的活动。三、一审法院判定的抵偿数额过高,辛勤合理依据。据此,请求二审法院废弃一审判决并驳回新浪公司沿路诉讼请求。 被上诉东谈主新浪公司辩称:一、一审法院不存在步骤造孽情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端正,案件的处理收尾与第三东谈主有法律上的锐利关系的,法院不错告知第三东谈主参加诉讼。在一审诉讼步骤未兒结前,法院均可追加第三东谈主。此外,法院依据法律端正决定是否走访取证,且新浪公司在一审庭审中明确要求天盈九囿公司住手两个赛季的活动,故一审法院并不存在违抗步骤之处。二、体育赛事节目从直播策动及导播决策、镜头应用、创作妙技等方面均体现了较高的独创性,故涉案的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三、新浪公司从权利东谈主处获取在派别网站鸿沟的独占权益,凤凰网属于派别网站,故新浪公司享有对其侵权活动拿告状讼的权利。四、凤凰网与乐视公司是以合作方式进行直播,凤凰网实施了播放涉案体育赛事节诡计活动,该活动组成对新浪公司文章权的侵扰。五、凤凰网是国内一线派别网站,其活动具有较大的主不雅坏心,一审法院判赔的金额并不外高。据此,请求法院驳回上诉,守护原判。 一审第三东谈主乐视公司述称:乐视公司正当取得了中超联赛2013-2014年赛季通盘比赛的转播权。涉案网站的域名“ifeng.sports.letv.com”属于乐视公司,但该域名下的页面设立、赛事预报、视频播放器等内容均为凤凰网所限定。且涉案体育赛事节目视频为BTV、CCTV体育节目,并非乐视公司提供的视频,故乐视公司未侵扰新浪公司的文章权。 在一审判决所查明事实中,天盈九囿公司仅对于一审法院所调取的中超公司与新浪公司所缔结授权协议提倡质疑。 但因一审法院在本院以为部分对于上述协议内容并未接管,故天盈九囿公司在二审庭审中明确暗意摈弃对该协议内容的质疑。对于除此之外的其他事实,各方当事东谈主均无异议,本院赐与证据。 本院补充查明如下事实: 一审庭审笔录记载,新浪公司在庭审中明确其在本案中主张的是2012年3月-2014年3月两个赛季的侵权活动。此外,针对天盈九囿公司的走访取证苦求,一审法院做了明确回话,以为其苦求调取的字据并无走访汇集的必要,故不予调取。 新浪公司在二审步骤中补充提交了2013、2014年度中超联赛公用信号制作手册,其中: 《2013万达广场中国足球协会超等联赛电视转播公用信号制作手册》测度32页,内容包括公用信号技艺步骤、转播车建树、机位图和说明、慢动作系统、音频要求、公用信号制作圭表、慢动作说明及圭表、字幕操作要求、评述席、单边ENG和DSNG预定和解、信号传输圭表、信号传输技艺步骤、在线包装系统使用圭表等。其中,摄像机机位设立包括8+1讯谈、10讯谈、12+2讯谈三种情况。 《2014中国祯祥中国足球协会超等联赛电视转播公用信号制作手册》测度33页,在2013年制作手册内容的基础上,对摄像机机位设立、慢动作锁定、镜头切换基本原则、字幕要求、公用信号经由等方面做了更新要求。其中12+2的摄像机设立、镜头切换以及慢动作锁定、功能、说明及圭表的具体信息如下: 摄像机使用(具体设立图及说高见判决书附图) >7、12号机:射门和近端犯规及纵向犯规、球员、不雅众。 >4、5号机:越位、巡边、角球。 >1、3号机:犯规射门、东谈主墙、守门员。 >2号机:比赛全景。 >8号机:陶冶、换东谈主、反角度射门、远端犯规及不雅众。 >9号机:认识员通谈、入场升旗庆典认识员转移、陶冶特写和换东谈主、不雅众、倏得米访。 >10、11号机:边路冲破和定位球、犯规。 >6号机:定位球、近端或远端射门、纵向犯规。 >13、14号机:进球特写。 慢动作锁定(8路-EVS) >7、6号机(2路):分别锁定。 >4、5号机(2路):分别锁定,确保越位阐扬。 >1、3号机(2路):分别锁定。 >8号机(1路):锁定。 >9号机(1路):锁定。 >10、11号机(2路):礼聘锁定。 >6号机(1路):锁定。 >13、14号机(1路):礼聘锁定。 切换基本原则 >导演稳重辩论赛事,用心瞎想镜头,充分使用当代化拓荒,用讲故事的手法,机动的把认识员在赛场上精彩场面以及喜怒无常的情态传达给不雅众。 >奴才认识程度,若是认识员跑出一台摄像机的拍摄范围,则有另外一台摄像机接替拍摄。 >展示新的信息,比如全景展示赛场全貌,特写状貌细 >强化细节,比赛选手的特写镜头能揭示他的弥着重情。 >讲述故事,比如一些画面的组接,需要展示认识员、队友、陶冶以及不雅众的反应镜头,并将其间的关系呈文线路。 >招引不雅众的着重力,变换景别或视觉角度,增多崭新感。 慢动作说明及圭表 >比赛精彩镜头的制作要把合手节律的切换,分袂比赛段落。频繁在有赫然视觉变化、认识名目本身的段落以及发生一连串的连气儿性动作时进行。 >内容对比、交替剪接不错制造悬疑弥留的沮丧,连气儿忐忑的切换会加强不雅众生机与期待的心情,从而将弥留和悬念呈现给不雅众。 >影相师精确捕捉到画面,构图合理、焦点清醒。慢动作操作员熟悉所用器材、每段素材入/出点位置合理。慢动作导演调停实时、准确,给切换员清醒明确的请示。切换员配合导演,慢导衔尾实时与慢动作回放的切换台按键操作。 >两个慢动作画面的衔尾处出现静帧画面,要保持画面的畅通与舒展。 慢动作功能 >即时回放:时空重塑。 >答疑解惑:足球的越位、身体构兵中小动作犯规、球落地进门、界外判定、红黄牌判定等等。 >重复强调:吞并动作的单/多角度、不同景别的回放, 隆起心情、强调情节。 >联系补充:陶冶、敌手、不雅众的反应。 >集锦制作:有构念念、有衔尾、有头尾、有信息量。 >格外场景:认识员鬼脸、嗜睡的婴儿、狂热的球迷等。 二审庭审中,新浪公司暗意其仅对涉案比赛直播的公用信号主张权利,不包括评述员对赛事的说明注解,且明确作品类型是文章权法第三条第(六)项“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对于具体的独创性体现,新浪公司暗意由于其并非涉案赛事的组织者、转播机构,无法了解赛事组织者或转播机构的创做念路,其很难通过赛场画面来充分论证独创性。 新浪公司的民众证东谈主暗意中超赛事转播团队需要具有相称的转播水准,且需按照公用信号制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用信号的制作。 天盈九囿公司招供中国足球协会对涉案比赛公用信号孚有权利。 以上事实有公用信号制作手册、一审庭审笔录、走访笔录、二审庭审笔录等在案佐证。 本院以为: 一、上诉东谈主干系一审法院存在步骤造孽的上诉事理是否成立 (一)一审法院追加乐视公司当作第三东谈主的作法是否属于步骤造孽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端正,“对当事东谈主两边的诉讼主义,第三东谈主诚然莫得并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收尾同他有法律上的锐利关系的,不错苦求参加诉讼,或者由东谈主民法院告知他参加诉讼”。 依据上述端正,东谈主民法院若是以为案件处理收尾与某一民当事人体具有法律上的锐利关系,可依权益追加其当作第三东谈主参加诉讼。本案中,因被诉体育赛事视频的播放地址“ifeng.sports.letv.com”与上诉东谈主及乐视公司均干系系,因此,本案对于被诉活动正当性的认定将不单是对上诉东谈主产生影响,亦不异可能影响到乐视公司的利益。基于此,岂论一审法院是否判决乐视公司承担任何法律服务,乐视公司均与本案处理收尾具故意害关系,故一审法院有权依权益追加其为案件第三东谈主。因现存法律中既未对追加第三东谈主的时期进行限制,亦未端正法院依权益追加第三东谈主需要经过两边当事东谈主同意,故即便两边当事东谈主均不同意追加第三东谈主,但在一审法院追加第三东谈主后又再次开庭进行审理的情况下,一审法院的上述作法并未违抗法律端正,未组成步骤造孽。 (二)一审法院未调取字据的作法是否组成步骤造孽《最妙手民法院对于适用〈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简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五条文定,“当事东谈主苦求走访汇集的字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质明待证事实无真谛或者其他无走访汇集必要的,东谈主民法院不予准许。” 上诉东谈主在一审步骤中苦求法院走访汇集的是其字据五、六的原件,其欲证明的事实为凤凰网并非派别网站以及乐视公司具有正当授权。 对于何为“派别网站”,一审法院以为,“‘派别网站’不是法定倡导,设立派别网站的权利在赛事的持权方中超公司,即中超公司通过合同商定了派别网站的范围”。可见,一审法院以为本案中派别网站的范围取决于中超公司所作放胆,与其他字据无关。基于这一联接,即便上诉东谈主要求调取的字据与频繁真谛上的“派别网站”的联接联系,其亦与一审法院所联接的本案待证事实无关,因此,一审法院基于该联接而对上述字据未予调取的作法并未组成步骤造孽。 对于与乐视公司正当授权联系的字据,由于乐视公司也曾参加本案诉讼,且已提交联系字据,故对该事实已无调取字据的必要,一审法院未予调取的作法亦未组成步骤造孽。 (三)一审法院是否存在超范围审理的情形根据一审庭审笔录,被上诉东谈主在一审庭审中明确暗意其主张的是上诉东谈主在2012年-2014年赛季的侵权活动,故一审法院要求上诉东谈主住手播放2012年-2014年赛季比赛的作法并未超出被上诉东谈主的告状范围,未组成步骤造孽。 二、上诉东谈主干系涉案公用信号承载的连气儿画面不组成电影作品的上诉事理是否成立 一审判决中,法院以为“赛事录制形成的画面,组成我国文章权法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应当认定为作品”。但对其属于哪一具体作品类型,判决中并未明确。文章权法第三条中对于作品类型进行了列举,诚然该条第(九)项端正有“其他作品”,但因这一端正中的“其他作品”需要得当“法律、行政法例端正”这一前提,且联系参与立法之东谈主员撰写的《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文章权法释义》中亦明确指出,“能否当作文章权所称的其他作品,必须由法律、行政法例端正,不行由其他表纵容文献端正,以保证法律的长入”【1】(【1】参见胡康生主编:《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文章权释解义》,法律出书社,2002年1月第1版,第21页。),故法院在文章权法第三条文定的法定作品类型之外,无权设定其他作品类型。【2】(【2】诚然在《保护文体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第二条中对于“受保护作品”接管如下方式进行端正,“文体和艺术作品是指文体、科学和艺术鸿沟内以任何方法或阵势阐扬的一切产物,诸如书箱、小册子和其他翰墨作品;......”,但需要指出的是,使用“诸如”二字“只是给列国立法者提供若干指导,但本质上作品的主要各样沿路齐列举出来了”。天然,“公约准许成员国超出这一范围,而将文体、科学和艺术鸿沟内的其他产物也当作受保护的作品对待。”【参见世界常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文章权和全球信息司司长洛德马苏耶撰写的《保护文体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指南》第2条2.6/2.7段 刘波林译中国东谈主民大学出书社2002年7月第1版第13、16页】) 被上诉东谈主在其一审告状事理中有如下表述,“新浪公司享有以类似摄制电影方式创作的涉案体育赛事节诡计作品文章权”,而二审步骤中,被上诉东谈主进一步明确其主张的是涉案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气儿画面组成文章权法第三条第(六)项端正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简称电影作品)。基于此,下文的分析以电影作品为基础,并具体包括三个递进端倪:电影作品的组成要件;频繁情况下的中超赛事直播公用信号承载的连气儿画面是否组成电影作品;涉案两场赛事直播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气儿画面是否组成电影作品。 (一)电影作品的组成要件 《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文章权法实施条例》(简称文章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十一)项端正,“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况兼借助得当装配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基于上述端正并结合作品的基本属性,本院以为,电影作品中枢要素是具体的情节或素材,作家通过对情节或素材的运用而形成的足以抒发其合座念念想的连气儿画面即为电影作品。频繁情况下,电影作品或者会为不雅众带来念念想上的共鸣(照往事片或记载片),或者会为不雅众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如欣慰片),或者二者无所不包。至于其是否具有频繁真谛上的编剧、演员、配乐等要素,文章权法则并不矜恤。 就组成要件而言,电影作品至少应得当固定及独创性要求。 1、应得当固定的要求 依据前述端正,我国文章权法所保护的电影作品应被“摄制在一定介质上”,该放胆要求电影作品应也曾安详地固定在有形载体上,亦即需要得志固定的要求。 对于电影作品的固定要求,在《保护文体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简称伯尔尼公约)中已有明确体现。该公约第2条第(2)项中端正:“本定约成员国的立法不错端正,通盘作品或任何特定种类的作品除非以某种物资阵势固定下来,否则不受保护”【3】(【3】It shall,however.be a matter for legislation in the countries of the Union to prescribe that works in general or any specified categories of works shall not be protected unless they have been fixed in some material form)。因为第(2)项是以第(1)项端正为基础,而第(1)项中所端正的作品类型里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阐扬的作品”【4】(【4】“cinematographic works to which are assimilated works expressed by a process analogous to cinematography”,需要指出的是,该作品称号与我国文章权法中称号并+透顶相通,我国文章权法+将该称号中的“阐扬”替换为“创作”。),因此,针对此类作品而言,伯尔尼公约把是否应有固定要求的决定权留给定约成员国国内法。 伯尔尼公约之是以会波及作品的固定问题,原因之一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电视的大规模发展使得电视节目产生了保护需求,该需求在伯尔尼公约的革新过程中有所反应。但对于是否将电视节目视同电影作品进行保护这一作法,各成员国之间存在不对,关键不对之一便在于电视节目诚然不错摄制下来再播放,但其亦不错“莫得任何物资阵势的介入固定而告成播放”,亦即以“未固定”的阵势存在,【5】(【5】参见伯尔尼公约1967年会议记录,第1卷第85页,。转引自【澳】山姆?里基森、【好意思】简?金斯伯格著,郭寿康、刘波林、万勇、高凌翰、余俊译:《国际版权与陆续权…-伯尔尼公约及公约之外的新发展(第二版》,中国东谈主民大学出书社2016年7月第1版,第373页)从而与频繁的电影有所不同。为求同存异,在伯尔尼公约斯德哥尔摩会议革新过程中,达成的迢遥一请安见是,电视作品可被视为电影作品,但对于是否需要得当固定的要求则由各成员国国内立法处治【6】(【6】参见【澳】山姆?里綦森、【好意思】简?金斯伯格著,郭寿康、刘波林、万勇、高凌翰、余俊译:《国际版权与陆续权…-伯尔尼公约及公约之外的新发展(第二版》,中国东谈主民大学出书社2016年7月第1版,第374页)。 就我囯立法而言,我国文章权法实施条例明确端正“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应“摄制在一定介质上”,可见,我国将固定当作此类作品的组成条件之一。我国文章权法第十条第(十三)项干系“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的端正亦从另一角度说明我国文章权法中对于电影作品具有固定的要求。 不外,本院要说明的是,不同类型作品的组成要件并不透顶相通,固定虽属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组成要件,但并非各样作品的共同要件(如口述作品便无需固定),因此,对其他类型作品组成要件的联接仍应以法律的具体端正为依据。 2、应得当独创性的要求 诚然独创性是多样类型作品的共同属性,但因不同类型作品独创性判断的角度及高度均有所各别,故下文中本院将结合电影作品的特色从独创性判断高度及角度两方面进行分析。 (1)独创性的高度要求 我国文章权法例定了文章权及与文章权联系的权利(下称陆续权)两个权利体系。本案所涉作品类型为电影作品,与之对应的,在陆续权体系中端正有摄像成品。文章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文定,“摄像成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之外的任何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气儿联系形象、图像的录成品”。结合文章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中干系电影作品的端正,应当以为,连气儿画面或者属于电影作品,或者属于摄像成品。因连气儿画面这一阐扬阵势同期波及文章权及陆续权两类权利,故为确保文章权法合座逻辑结构的合感性,指导具体案件中的联系认定,本案中有必要最先线路电影作品与摄像成品之间的区别。 实践中,达成共鸣的是,二者的区别与独创性联系,不对主要体当今区别在于独创性的有无,还是独创性程度的陡立。对于这一问题,不仅文章权法及实施条例中未予端正,联系参与之立法东谈主员所作文章权法释义中亦未波及,且因目前并不存在波及摄像成品的国际公约,故亦不存在公约的联系解读。基于此,本院现从文章权法的体系化、文章权与陆续权轨制历史发展及司法实践的现存作法角度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最先,从我国文章权法的体系角度分析 我国文章权法例定的陆续权客体中除摄像成品外,亦包括版式瞎想、灌音成品、扮演及播送。各样陆续权客体虽有区别,但亦具有共性。因此,可接管体系化分析的方法,回来不同陆续权客体之间的共性,分析文章权与陆续权之间的区别,并将其推演至本案所涉摄像成品与电影作品的区分中。 具体而言,若是除摄像成品之外的其他陆续权客体均不具有个性化礼聘,则在并无联系泰斗性法律文献存在相背界定的情况下,基于陆续权客体的共性,可推知摄像成品不行具有个性化礼聘。但若是其他陆续权客体中存在具有个性化礼聘的情形,则可得出相背的论断。 现以对歌曲的扮演为例进行分析。针对吞并歌曲,不同扮演者的扮演之间并不会透顶相通,且在很厚情况下其所存在的个性化各别足以使听众感受到。只是因该个性化各别尚未骨子性影响音乐作品的旋律,因此,并未产生新的音乐作品,而只当作扮演进行保护。同期,歌曲扮演当作词曲的再现,频繁亦能体现出扮演有别于词曲之处。文章权法中赋予扮演者享有精神权利亦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扮演的个性化各别。 灌音成品的情况亦并无不同。文章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二)项端正,“灌音成品,是指任何对扮演的声息和其他声首的录成品”。依据该端正,录f成品不错是对作品的扮演的录制,亦不错是对非作品(即其他声息)的录制。在对于音乐作品的录制中,即便针对吞并个歌手演唱的吞并首歌曲,吞并演奏者演奏的吞并乐曲,不同录制者所制作灌音成品的声息效果亦很可能存在区别,这一区别赫然是由不同录制者的个性化礼聘所导致。在对于不组成作品的其他声息(例如天然界的多样声息)的录制中,因此类灌音成品并不受现存作品所限,故不同录制者的个性化礼聘不仅体当今对声息的录制上,同期更体当今对声息的礼聘上,因此,其具有更大的个性化礼聘空间。但即便如斯,其仍只可属于灌音成品的鸿沟。 上述分析说明,在不少情况下,陆续权客体中存在具有个性化礼聘的情形,这一情形说明,同为陆续权客体的摄像成品,并不拔除个性化礼聘情形的存在。因此,轻佻的以是否具有个性化礼聘、是否具有独创性来区分文章权的对象和陆续权的对象,在逻辑上是难以论证的,亦然说欠亨的。基于此,在我国文章权法中将一系列连气儿画面同期端正为电影作品与摄像成品的情况下,二者的判袂仅可能在于独创性程度的陡立,而非独创性的有无。 其次,从文章权及陆续权轨制的历史发展角度分析 陆续权轨制并非我国文章权法私有的轨制,不少国度文章权法中亦存在文章权及陆续权的分袂。与此相应的,在国际上不仅存在文章权公约,亦存在相应的陆续权公约,如《保护扮演者、灌音成品制作家和播送组织的国际公约》(即罗马公约)、《世界常识产权组织扮演和灌音成品公约》(即WPPT)。此外,《与贸易干系的常识产权协定》(即TRIPs协定)中亦包括有联系陆续权内容。因我国文章权法中的陆续权轨制是在模仿他国作法及公约端正的基础上建设的,因此,了解陆续权产生的历史渊源亦故意于联接摄像成品与电影作品之间的区别。 就国际层面而言,诚然列国端正有所不同,但扮演、灌音成品、播送等是较为常见的陆续权客体。当作影响最大的文章权公约,伯尔尼公约在各次革新过程中,其客体范围诚然无间膨胀,但却在屡次革新会议中将上述客体明确拔除在该公约之外。诚然独创性是关键的推敲身分,但并非唯安适分。 以典型的扮演、灌音成品、播送等陆续权客体为例。就灌音成品是否纳入公约,与会者的反对事理之一在于其是具有“工业性质”的家具。对于播送,则反对事理之一在于其多是某个公司或团体的一群东谈主来完成的,要细目作家是谁将辱骂常烦躁的问题,灌音成品的情况亦是如斯。因此,在对于细目电影作品的作家问题也曾激励了各方广阔的争议的情况下,为讲务本质,将灌音成品或播送拔除在伯尔尼公约的保护范围之外,不错防备此类问题进一步发生。不给扮演文章权保护,事理之一则是直到20世纪初,因为扮演所具有短暂性终点扮演场合等的限制,莫得东谈主大概复制和传播,故除了合同法和不正直竞争法之外,扮演者险些不需要什么其他保护。跟着技艺的发展,产生了通过制止罪犯固定和传播的需要时,由于扮演者的活动太晚,可能亦然由于组织太涣散,扮演者没能获取类似作家的保护。【7】(【7】【澳】山姆?里基森、【好意思】简?金斯伯格著,郭寿康、刘波林、万勇、高凌翰、余俊译:《国际版权与陆续权…-伯尔尼公约及公约之外的新发展(第二版》,中国东谈主民大学出书社2016年7月第1版,第1068-1071页。) 在此情况下,基于现实需求而产生的陆续权国际公约中所保护的陆续权客体并失天然摒除具有个性化礼聘的情形。典型事例是前文中提到的对“其他声息”进行录制而形成的灌音成品,这类灌音成品岂论是罗马公约中,还是WPPT中均有所体现。【8】(【8】罗马公约第三条文定,“灌音成品是指任何对扮演的声息终点他声息的专I''''j灌音"(“phonogram”means any exclusively aural fixation of sounds of a performance or of other sounds); WPPT第2条文定,“灌音制系指除以电影作品或其他音像作品所含的录制阵势之外,对扮演的声息、其他声息、或声息阐扬物所进行的录制。”(“phonogram”means the fixation of the sounds of a performance or of othersounds,or of a representation of sounds,other than in the form of a fixation in corporated in a cinematographic or other audio visual work).)在上述公约的发展程度中,诚然并无摄像成品的身影,但在摄像成品与灌音成品具有某些相通特色,且灌音成品不拔除个性化礼聘的情况下,对于摄像成品不异不行拔除具有个性化礼聘的可能性。事实上,在大多半情况下,哪怕是机械录制的场合,摄像机终点镜头的设立亦体现了摄制者的礼聘和判断。 综上,尽管陆续权产生的初志是为了保护在作品传播过程中传播者的参加,而非独创性的抒发,但文章权及陆续权轨制的形成和发展历史标明,陆续权客体的形成由多样复杂的历史文化传统、特定的历史条件等所决定。不错说,对某些体现了个性化礼聘的抒发是采取文章权保护还是陆续权保护,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法律的轨制瞎想和安排(例如,对于灌音成品,好意思国因不存在陆续权轨制,是以将其当作作品保护,而德国则当作陆续权客体保护),我国不异如斯。在摄像成品在我国被纳入陆续权体系的情况下,不行拔除摄像成品具有个性化礼聘的可能。 再次,从司法实践的现存作法角度分析 司法实践中,一些被认定为摄像成品的连气儿画面,也或多或少炫夸出了独创性。比如,法院认定独创性较高的MV可组成电影作品,但达成共鸣的不雅点频繁亦以为,对舞台扮演实况做轻佻录制和技艺加工制作完成的MV、对影视剧画面和音乐进行通俗合成的MV,以及只是轻佻录制大海、沙滩、森林等天然气候的画面的MV等等,属于摄像成品,而毫无疑问,这些连气儿画面的制作也炫夸了制作家一定的个性化礼聘。 如在《爱如彩虹》案中,法院以为,对于“在摄像过程中进行了得当性的机位调整,或在后期制作中通过轻佻的编订和处理而形成的MV,应认定为灌音摄像成品。涉案歌曲《爱如彩虹》的画面取自于电影《潘作良》,其只是经过对电影画面的轻佻编订和处理而形成,......《爱如彩虹》为录 音摄像成品”。【9】(【9】参见北京市西城区东谈主民法院(2014)西民初字第14133号民事判决书) 在《木兰星》案中,针对涉案三个MV,法院以为“《木兰星》的画面由电影《花木兰》的画面与演唱会画面组合而成,《要嫁就嫁大灰狼》和《青藏高原》的画面由演唱会画面组成,该三部MTV的内容合座上未能体现出画面与音乐的有机衔尾,属于画面与音乐的机械组合,不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10】(【10】参见北京市向阳区东谈主民法院(2014)朝民初字第24008号民事判决书) 综上,岂论是从我国文章权法的体系化角度分析,还是从国际文章权与陆续权轨制历史发展以及司法实践的现存作法角度进行分析,均可得出如下论断:在我囯文章权法区分文章权和陆续权两种轨制,且春联系系气儿画面区分为电影作品与摄像成品的情况下,应当以独创性程度的陡立当作区分二者的步骤。 (2)独创性的判断角度 不同类型作品以及吞并作品类型中更为细化的各个分类之间均可能存在不同的独创性判断角度。依据素材开首的不同,电影作品可分袂为纪实类电影作品与非纪实类电影作品。因体育赛事属于客不雅事件,具有纪实性质,如涉案连气儿画面组成作品将属于纪实类电影作品,故本院从纪实类电影作品的独创性判断角度动身进行分析。本院以为,此类电影作品的独创性至少可能体当今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对素材的礼聘 与非纪实类电影作品源于独创的电影情节不同,纪实类电影作品的内容均源于现实活命中的具体东谈主物、事件等,因此,导演的独创性行状主要体当今如安在多样现实素材中进行礼聘并加以运用。因此,对于此类电影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最先需要分析导演在素材礼聘方面的独创性行状。频繁情况下,可被礼聘的素材范围越广,在素材的礼聘及运用方面的独创性程度可能越高,反之,则越低。 其二,对素材的拍摄 文章权法中将电影作品的阐扬阵势界定为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这一阐扬阵势对应的是对于素材的拍摄。而在本质拍摄过程中,接管何种角度、手法拍摄被采用的素材,带给不雅众何种视觉感受,赫然可能存在个性化各别。即便针对相通的素材,不同的东谈主拍摄出来的画面亦可能并不相通,因此,此亦为此类电影作品的独创性判断角度之。 其三,对拍摄画面的礼聘及编排 电影作品最终的阐扬阵势为连气儿画面,而非具体单张的影相作品,而奈何礼聘、编排拍摄画面,并按照导演的念念想形成完好的作品,不异可能存在个性化各别。即便针对相通的素材,相通的拍摄画面,釆用不同方式进行礼聘、编排,亦可能形成不同的电影作品。实践中,电影的后期编订对最终作品的广阔影响即可佐证这一事实,因此,此亦为此类电影作品的独创性判断角度之一。 抽象上述分析,本院以为,每一个纪实类电影作品至少应在上述一个或几个方面体现出作家的个性化礼聘。 (3)不同类型作品的独创性判断角度及高度不同,不具可比性 实践中有不雅点以为不错将其他类型作品的独创性步骤与电影作品相类比,在此,本院再次强调前文中已提倡的不雅点,不同类型作品独创性判断的角度及高度要求不尽相通(此亦为最妙手民法院乐高案判决中所阐释的不雅点),【11】(【11】参见最妙手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1358号乐高公司诉广东小白龙动漫玩物实业有限公司等侵害文章权纠纷案民事裁定书。该裁定指出:“独创性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事实加以判断的问题,不存在适用于通盘作品的统?步骤。本质上,不同种类作品对独创性的要求不尽相通。”)这一情形的存在使得不同类型作品的独创性角度及高度之间并失天然具有可比性。其中,判断角度的不同主要源于不同类型作品客不雅特色的不同,而判断高度的不同则与文章权法本身的逻辑结构以及文章权法与其他常识产权法之间的逻辑关系干系。 现以单字书道为例说明作品类型自身特色对于独创性判断角度的影响。单字书道有可能与翰墨作品及好意思术作品联系,但对于其是否组成翰墨作品或好意思术作品,则需要从不同角度入部下手进行分析。因翰墨作品的功能在于传情达意,组成翰墨作品的抒发需要大概传递相对完好的念念想,而单字仅是用以抒发念念想的要素,并不行传递基本完好的念念想,故单字书道并不组成翰墨作品。但若是从好意思术作品角度分析,好意思术作品推敲的是作品本身的视觉好意思感,而即即是单字的书道亦会带来视觉好意思感,故其有可能组成好意思术作品。 在独创性高度要求方面,实用艺术品是其中典型情形(实用艺术品这一称号在文章权法中并无体现,属于好意思术作品鸿沟)。对于实用艺术品独创性高度的要求主要推敲的是文章权法与专利法之间的逻辑关系。与其他作品类型比拟,实用艺术品的格外之处在于,其不仅不错当作作品获取文章权法保护,同期亦不错当作外不雅瞎想获取专利法保护。在存在交叉保护的情况下,实用艺术品的独创性步骤不可幸免地会对外不雅瞎想保护产生影响。若是对于实用艺术品仅要求具有最低限制的独创性,则可能出现的后果是任何一个实用品只须其阵势不是功能所唯独或有限放胆的,均可能组成作品,从而可能出现《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文章权法释义》中所指出的情形,即“实用艺术品同工业产权中的外不雅瞎想不易区分,工业产权保护在手续和保护期方面赫然不具备文章权保护的上风,若是齐用文章权法保护,将会严重影响工业产权保 护体系的发展”。【12】(【12】参见胡康生主编:《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文章权释解义》法律出书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8页。)正因如斯,实用艺术品需要具有较高的独创性高度,而司法实践亦接管这一作法,前文中提到的最妙手民法院审理的乐高案即属于此类情形。此外皮英特莱格案中,北京市高档东谈主民法院亦以为,在原告主张权利的53件积木块中,有3件莫得达到应有的艺术创作程度,因此不行当作作品保护。【13】(【13】参见北京市高档东谈主民法院(2002)高民终字第279号民事判决书) 而对电影作品独创性高度的要求则受文章权法的逻辑结构影响。在存在与电影作品相对应的摄像成品这一陆续权客体,而独创性有无并非我国文章权法汉文章权客体与陆续权客体区分步骤的情况下,电影作品与摄像成品的区别赫然应为独创性程度的陡立,而非有无。 正因为对于电影作品独创性高度要求是文章权法自身逻辑结构所致,故对于不存在对应陆续权客体的作品类型而言(如影相作品、好意思术作品等),其独创性高度的要求势必与电影作品不同,因此,不行将上述作品类型的独创性要求移置到电影作品上。同等程度的个性化礼聘空间虽可能使某个像片或丹青组成影相作品或好意思术作品,但却无谓然使连气儿画面组成电影作品。此为文章权法的轨制安排所致,并罪犯官解放裁量的鸿沟。 (二)频繁情况下的中超赛事直播公用信号承载的连气儿画面是否组成电影作品 二审步骤中,被上诉东谈主明确其主张权利的范围限于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气儿画面。公用信号是体育赛事直播行业的通用术语,其由专科的直播团队按照赛事组委会长入的理念及制作步骤制作而成,不同赛事的公用信号制作步骤会有所不同。 公用信号频繁包括比赛现场的画面及声息、字幕、慢动作回放、集锦等,且仅波及细目时期段的内容。以本案所涉中超赛事为例,在被上诉东谈主提交的中超赛事公用信号制作手册“公用信号制作圭表”的“概述”部分端正,“全球信号在比赛哨声吹响前10分钟出手提供;上半场实现后提供2分钟的Highlights;下半场出手前2分钟提供认识员入场画面及不雅众和场内沮丧等内容;终场认识员离开赛场后出手提供2分钟的Highlights”(Highlights在此处为集锦之意)。 需要指出的是,即便在上述时期段内,公用信号中的内容并不透顶等同于不雅众在电视上所看到的内容。不雅众看到内容中的点评、说明注解亦频繁与公用信号无关。此外,持权转播商亦可能并不沿路使用公用信号中的内容,例如,在中场休息时或比赛不测中断时插入告白内容等。 因中超赛事各个场次直播的公用信号具有类型化特色,故本院最先以此类信号所具有的共性为基础对公用信号承载连气儿画面从前文所说起的“固定”及“独创性”两个角度对其进行类型化分析。 1、是否得当固定要求 频繁情况下的中超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画面是否已被固定,因现场比赛转播阶段的不同而不同。现场直播过程中,因接管的是随摄随播的方式,此时合座比赛画面并未被安详地固定在有形载体上,因而此时的赛事直播公用信号所承载画面并不行得志电影作品中的固定的要求。赛事直播实现后,公用信号所承载画面合座已被安详地固定在有形载体上,此时的公用信号所承载画面得当固定的要求。 2、是否得当独创性要求 独创性强调个性化的礼聘,个性化礼聘的几许既受创作东体主不雅身分的影响,同期亦受客不雅身分的制约。主不雅身分属于个案考量鸿沟,但客不雅身分则不错进行类型化分析。频繁情况下,客不雅限制身分越多,则抒发的个性化礼聘空间越少,相应地,可能达到的独创性高度越低。 下文中,本院将结合中超赛事公用信号直播的客不雅限制身分(即赛事本身的客不雅情形、赛事直播的实时性、对直播团队水准的要求、不雅众的需求、公用信号的制作步骤),从纪实类电影作品独创性判断的三个角度(即素材的礼聘、对素材的拍摄、对拍摄画面的礼聘及编排)对于中超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连气儿画面的独创性高度进行分析。 (1)对素材的礼聘 中超直播团队的直播素材势必是中超联赛中的各场比赛,这一素材并非由直播团队所礼聘。退一步讲,即便直播团队对于播或者不播以及播哪场比赛具有礼聘权,该礼聘亦并非独创性真谛上对素材的礼聘。因此,若是将合座赛事当作素材,直播团队并无礼聘权。 天然,每场比赛客不雅上不错被分为若干个时期段,从而每个时期段亦可视为单独的素材,但因对于赛事直播而言,如实反应比赛程度是其压根要求,因此,直播团队并无权礼聘播放或不播放某个时期段的比赛,而是必须按照比赛的客不雅情形彻首彻尾播放通盘这个词比赛,因此,若是将各个时期段的比赛当作素材,直播团队亦无礼聘权。 (2)对素材的拍摄 在素材的礼聘不具有独创性的情况下,若是直播团队在对素材的拍摄方面体现了较高的个性化各别,则其不异可能达到电影作品的独创性高度。但中超赛事公用信号的长入制作步骤、对不雅众需求的得志、得当直播水平要求的影相师所常用的拍摄方式及技巧等客不雅身分却极大限制了直播团队在素材拍摄上可能具有的个性礼聘空间。 具体而言,在体育赛事的直播中,各个熟谙赛事基本上均有严格的公用信号制作手册,诚然不同赛事手册的完备程度不同,但原则上各直播团队均需按照手册严格执行。在公用信号制作手册波及的各具体内容中,对于拍摄画面个性礼聘空间影响最大的在于机位的设立,这一内容在本案被上诉东谈主所提供的2013及2014公用信号制作手册中均有明确记载,各个机位的摄像机有具体负责的特定区域,这一端正使得每个摄像机在拍摄空间上受到了严格的限制。 诚然即便在拍摄空间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同的摄像所拍出的画面亦会有所不同。但不异不行残酷的是,在这一拍摄过程中,涉案赛事直播团队的影相师还会受到以下两个身分的进_步限制:其一为不雅众的需求,其二为得当直播水平要求的影相师所常用的拍摄方式及技巧。 体育赛事公用信号的直播诡计在于使不雅众不错更好的赏玩比赛,奈何更好地得志不雅众需求是在这一过程中势必会推敲的身分。因此,对于涉案赛事每个具体机位的影相师而言,表面上其虽不错在该机位所负责区域内透顶按本身意愿拍摄,但实则否则,其势必会尽可能从不雅众需求的角度进行推敲,这赫然进一步限制了影相师的礼聘空间。此外,因被上诉东谈主暗意只好得当一定水准的直播团队方可获取涉案赛事的直播阅历,而对于达到一定水准的影相师而言,其所掌合手的拍摄技巧虽不透顶相通,却有很大的重合性,因此,在得当不雅众需求后的可个性化礼聘的空间内,同等水准影相师所具有的拍摄技巧不异对于其个性化礼聘起到限制作用。可见,上述客不雅身分极地面限制了直播团队在素材拍摄上的个性化礼聘空间。 (3)对拍摄画面的礼聘及编排 在直播过程中,影相师将其拍摄的画面传输给直播导演,导演将收到的各个机位的画面礼聘后直播,其中包括礼聘特定的慢动作镜头。在这一过程中,诚然不同的直播导演所作礼聘可能存在各别,但如实反应赛事现场情况是赛事组织者对直播团队的压根要求,因此,导演对于镜头的礼聘势必需要与比赛的本质程度相契合。天然,比赛本身是不可控的,但这并不料味着对于比赛的程度不行合理预期。直播导演会基于其对公法、经由以及比赛规矩的了解,尽可能使得其对画面的礼聘和编排更得当比赛的程度,而这一才智对于同等水平的直播导演而言并无骨子判袂,相应地,不同直播导演对于镜头的礼聘及编排并不存在过大的各别。 在赛事直播中,频繁以为慢动作和集锦最能体现导演的独创性行状,但本质上对于慢动作的礼聘不异有章可循,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如射门、犯规等),使用慢动作是直播导演的通例作法,上述情形的存在使得不同直播导演所体现出的个性化程度有限。不仅如斯,对于一些镜头的礼聘及慢动作的使用在公用信号制作手册中亦有要求,比如,在中超赛事的公用信号制作手册中明确要求,开场前“3:15-2:15队长挑边、裁判近景”、开场前“2:15-1:30主队首发队员”、开场前“1:30-1:00两边陶冶近景”等。对于慢动作的使用情形则端正有“足球的越位、身体构兵中小动作犯规、球落地进门、界外判定、红黄牌判定等等”、“认识员鬼脸、嗜睡的婴儿、狂热的球迷”等,这些齐告成影响了导演的个性化礼聘。 集锦则属于较为格外的情形。集锦的制作不受比赛实时性的影响,直播导演频繁是在陡立半场或全场的沿路镜头中进行礼聘,故其可能具有较大的个性化礼聘空间。因此,若是仅就集锦本身而言,其可能达到较高的独创性程度。 但需要指出的是,本案中被上诉东谈主主张组成电影作品的是整场比赛公用信号所承载连气儿画面,而非集锦。中超赛事公用信号中的赛事集锦仅包括四分钟(制作手册中明确端正,“上半场实现后提供2分钟的Highlights;终场认识员离 开赛场后出手提供2分钟的Highlights”),而前文中本院已提到,电影作品应是作家通过对情节或素材的运用而形成的足以抒发其合座念念想的连气儿画面。这一特色要求从电影作品的合座上推敲其独创性,而非仅推敲部安分容。因此,四分钟集锦诚然可能具有较大的个性化礼聘空间,但其并不足以使通盘这个词赛事直播连气儿画面得当电影作品的独创性高度要求。 综上可知,就纪实类电影作品的三个独创性判断角度而言,在素材的礼聘上,中超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气儿画面基本不存在独创性行状。而在被拍摄的画面以及对被拍摄画面的礼聘及编排均受到联系客不雅身分限制的情况下,中超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连气儿画面的个性化礼聘空间已受到极大限制。 本质上,就客不雅限制身分对于个性化礼聘空间的影响而言,针对不同类型的电影作品可炫夸出如下递进特色:频繁情况下,纪实类的较之于非纪实类的具有更小的个性化礼聘空间;而在纪实类中,直播类的较之于非直播类的具有更小的个性化礼聘空间;而在直播类中,有摄制步骤要求的赫然要比无要求的具有更小的个性化礼聘空间。进一步地,需要得当不雅众需求的赫然比无需推敲不雅众需求的具有更小的个性化礼聘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频繁情况下的中超体育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气儿画面均属于上述类型中客不雅限制最多的情形,即便推敲具有较大独创性空间的集锦部分,其亦无法使得合座公用信号承载画面达到较高独创性程度。因此,就类型化分析而言,透顶受上述身分限制的中超赛事直播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气儿画面,在独创性高度上较难得当电影作品的要求。 天然,本院并不以为任何情况下的中超赛事直播公用信号所承载连气儿画面均不可能得当电影作品独创性的要求,本院上述论断是在对中超赛事直播多样限制身分抽象推敲的基础上所做的类型化分析论断。但若是在具体案件中,涉案体育赛事直播并未受上述限制,或者存在其他独创性的体现,则其天然可能组成电影作品。基于此,体育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连气儿画面是否得当电影作品的独创性要求,应针对个案进行具体判断。 (三)涉案两场赛事直播公用信号承载的连气儿画面是否组成电影作品 1、是否得当固定要求 本案中,被诉活动系汇集直播活动,该过程与现场直播基本同步。在这一过程中,涉案赛事合座比赛画面尚未被安详地固定在有形载体上,因而此时的赛事直播公用信号所承载画面并不得志电影作品中的固定的要求。 2、是否得当独创性要求 二审步骤中,在本院要求下,被上诉东谈主对于涉案两场体育赛事连气儿画面中独创性的具体体现进行了明确,诚然其暗意该分析仅针对其中典型情形,且二审庭审中进一步暗意因其并非涉案赛事的组织者及转播机构,无法了解赛事组织者或转播机构的创做念路,故较难通过赛场画面深切论证其独创性。但因结合涉案连气儿画面进行独创性分析是被上诉东谈主应尽职任,故下文中本院将针对被上诉东谈主意见呈文中所举事例及具体证明进行分析。对其未予波及的内容,本院不予评述。 被上诉东谈主在其提交的意见呈文中,包括故事化创作、慢动作运用、特写镜头、中场休息及终场后的比赛集锦、认识中的热枕与热枕展现五个部分,且分别进行了例如说明。因第五部分亦是从特写角度进行阐扬,与第三部分相类似,故下文中会推敲第五部分中所举事例,从前四个角度说明本院意见。 (1)干系故事化创作部分 被上诉东谈主针对涉案两场比赛的故事化创作,共找出以下七例独创性内容: 其一为球员手球犯规及任意球的过程。该过程的镜头体现为:手球犯规的中景-犯规球员的近景-球场的中景-守门员近景-东谈主墙球员近景-任意球认识员近景-任意球的中景-任意球未进后退避方反攻的近景。【14】(【14】被上诉东谈主意见呈文中的相应表述为“点球”,但经核实,该联系镜头波及的应为任意球,故本判决中对此处内容的状貌做了调整,未接管被上诉东谈主意见呈文中的“点球”的表述。) 被上诉东谈主以为上述画面中的独创性体现为:“以上是一个完好的故事化创作直播画面的过程,说明导演对于手球后滋事者的心理海潮有充分料到,滋事者对于因本身的手球可能带给球队的后果心里发怵不安,故制作家有准备地去捕捉滋事者的特写,通过镜头切换和近景画面描写和传达该球员的心理。接着使用中景和近景打法任意球退避一方的退避准备和动作阐扬出的躁急,伏击方的伏击准备。然后,利用中景播放任意球的过程,然后制作家也为退避反击的可能性做好了准备,由影相师准确捕捉到退避反击方飞快带球反击的特写。” 其二为一次进球过程,该过程镜头的具体体现为:伏击的中景-带球认识员的近景4进球的中景一>进球认识员的近景4场外陶冶员近景一>不雅众中景。 其三为球员踢飞鞋子的过程,该过程镜头的具体体现为:球场中景(可见球员鞋子踢飞)一>该球员穿鞋的近景。 其四为铲球犯规后至医疗东谈主员调养的过程,该过程镜头的具体体现为:铲球中景4球员争执近景4裁判向前扼制的近景―受伤球员的近景4医疗队向前的近景4裁判近景。 其五为一次进球过程,该过程镜头的具体体现为:伏击中景4进球球员近景。 其六为另一次进球的过程,该过程镜头的具体体现为:伏击中景-球员近景4进球近景4进球球员近景。 其七为球员犯规过程,该过程镜头的具体体现为:犯规动作近景一>裁判掏黄牌近景4犯规球员近景4球员与裁判表面近景。 被上诉东谈主对于第二至七例中独创性的具体体现亦进行了相应阐扬,但因联系分析与其在第一例中的分析角度并无骨子判袂,故此处不再逐个列出。 分析被上诉东谈主上述意见呈文可知,就故事化创作而言,被上诉东谈主主要强调直播团队对于现场事件的预判,以及根据该预判春联系东谈主员镜头的捕捉,基于此,下文中本院从上述角度对此类内容的独创性程度进行分析。 对于预判本身可能体现的独创性,本院以为,因体育赛事中可能存在多样突发事件或不可控身分,故不同东谈主对于相通比赛程度的预判有可能存在不同,但针对被上诉东谈主所举七例而言,本院难以看出涉案直播团队与得当中超赛事直播阅历的其他直播团队之间的不同。以第一例中的手球为例。频繁情况下,在看到第一例中的手球犯规时,得当中超赛事直播阅历要求的直播团队基本会相识到会有任意球的判罚。而在职意球不进的情况下,敌手亦势必会退避反击。上述情形属于依据比赛规矩势必会出现的情形,若是直播团队对这一事实亦无判断才智,其赫然不可能获取中超赛事的直播阅历。同理,对于第二、四、五、六、七例中干系进球及犯规的预判均是如斯。以致对于第三例中干系球员鞋子踢飞这一小花絮而言,亦并无不同。因此,上述预判尚不足以说明直播团队有较赫然的个性化礼聘。 基于该预判而礼聘并拍摄的镜头,至少在被上诉东谈主所举七例中,基本均接管的是此类赛事通例作法进行的拍摄。仍以镜头体现最为复杂的第一例手球过程为例。频繁情况下,直播团队在看得手球犯规时,势必会最先礼聘该犯规镜头,随之礼聘与该活动联系东谈主员的镜头,包括犯规球员、守门员、东谈主墙球员等,直至之后的任意球镜头以及退避反击镜头。涉案直播团队接管的亦是这一通例作法,与具有此类赛事直播阅历的其他团队并无骨子判袂。至于给犯规队员、守门员近景镜头等以渲染沮丧的作法,不异属于此类赛事直播团队常用的得当不雅众预期的直播手法,因此,难以看出涉案直播团队赫然的个性化礼聘。除此之外的其他六例亦属于基本相通的情形,本院不再逐个分析。 被上诉东谈主虽欲以上述事例说明赛事直播所具有的故事性是其独创性体现之一,但本院以为,被上诉东谈主在上述事例中所强调的故事性本质上源于事件本身的故事性,而非来自于直播团队通过对素材的运用而创作出来的故事。若是被上诉东谈主欲从故事性角度说明其独创性,则其有必要证明,对于吞并事件,涉案直播团队因其独创性创作使得不雅众看到了与现实事件有区别的内容。若是不同直播团队对吞并事件的直播使公众看到的内容并未呈现不同的故事性,则说明其在故事创作上并不具有独创性。本质上,此类体育赛事直播追求的是如实呈现比赛程度,因此,不仅对于本案所涉中超赛事,本院慑服在其他此类级别的赛事直播中亦不太可能出现具有独创性的故事性创作,相应地,亦不会在故事性上具有独创性行状。 据此,针对现场可能出现的多样事件,直播团队的独创性行状并不在于其故事性创作上,而在于对事件的拍摄及礼聘编排。诚然不同的直播团队在对事件的拍摄及礼聘编排上可能存在区别,比如中景、近景的接管,不同镜头之间的转机瓜代(如先切换球场中景,还是先切换球员特写)等。但分析被上诉东谈主所举七例不错看出,其无一例外均接管的是直播团队常用且得当赛事规矩及不雅众合理预期的作法,因此,上述七例中展现出的连气儿画面的个性化礼聘空间相称有限,尚不足以看出其具有较高的独创性。 (2)干系慢动作部分 对于慢动作部分,被上诉东谈主共指出如下三例:球员胸部停球的慢动作、球员犯规的慢动作、进球后退避方对进球存在争议时重放进球过程的慢动作。 在上述三例中,被上诉东谈主只对其中第三例进球争议慢动作的独创性进行了如下说明,“进球后退避方对是否进球存在争议,导演速即切换了慢动作,炫夸球过了球门线,裁判是正确的,慢动作实现后,导演速即切到退避方与裁判争执的现场画面,不雅众既看到了进球确实切情况,又不错看到退避方还死板已见与裁判争议的画面。两个画面极具冲突感,让不雅众有一种天主般知悉秋毫的优胜性,至高无上的看着退避方球员懵懂无知、死板已见,充满兴味性。这个慢动作起到了激烈的答疑解惑的功能,导演将事实放大延缓,为赛事收尾一槌定音。这是不雅众现场看球与看赛事直播的区别,亦然直播独创性的场所。” 根据被上诉东谈主的上述意见呈文,对于慢动作的独创性,其主要强调的是导演通过慢动作的运用而起到的答疑解惑作用。此外,亦强调因为慢动作的使用而使得不雅众产生看赛事直播与看现场比赛不同的感受。 但本质上,答疑解惑是此类镜头所起到的客不雅功能,而镜头的客不雅功能赫然并非独创性所推敲的对象,因此,慢动作的答疑解惑作用,与独创性并无告成关系。退一步讲,即便需要推敲这一功能,不可残酷的事实是,中超赛事的信号制作手册中对于慢动作的“答疑解惑”功能亦已有明确要求,该功能亦非直播团队的个性化礼聘。 至于被上诉东谈主所称通过慢动作的使用而使得不雅众获取不同于现场看比赛的感受这一主张,则更与独创性无关。人所共知,独创性指的是抒发的独创性,而非念念想或事实的独创性。将其对应于体育赛事的现场直播,其中体育赛事当作客不雅事实,属于事实鸿沟。而现场直播的连气儿画面才属于抒发范围。因事实与抒发透顶不具有可比性,故现场看体育赛事与看赛事直播是否存在判袂与独创性无任何干系。与独创性联系的,是不同的直播团队对于吞并场比赛进行直播的连气儿画面是否存在区别,此方为不同抒发之间的个性化礼聘。 天然,本院并不含糊慢动作的使用可能会包括独创性抒发,只是其与被上诉东谈主所主张的上述角度关系不大,而是更多体当今对于素材的拍摄及慢动作的礼聘上。若是针对某一情形,不同的直播团队基本均会接管慢动作来阐扬,则该慢动作的礼聘便不具有独创性。反之,则有可能体现个性化的礼聘。 在本院查明事实中不错看到,中超赛事在其公用信号制作手册中对于慢动作的使用情形做了具体的端正,包括“足球的越位、身体构兵中小动作犯规、球落地进门、界外判定、红黄牌判定等等”,此外还包括“认识员鬼脸、嗜睡的婴儿、狂热的球迷”等格外情形以终点他情况下的慢动作使用。对应到本案被上诉东谈主所举三例,即球员胸部停球慢动作、球员犯规的慢动作、进球后退避方对进球存在争议时重放进球过程的慢动作,至少后两项属于公用信号制作手册中所端正情形,且接管的亦是常用拍摄手法。对于第一例,诚然因无法看出该动作发生的情境,从而无法判断其是否属于上述端正情形,但岂论是其所接管的时机以及对于慢动作的拍摄,基本均属于具有此类赛事直播阅历团队频繁会做的礼聘,因此,针对上述三例而言,均不足以说明其具有较高的独创性。 (3)干系特与镜头部分 对于特写镜头部分,被上诉东谈主共列举如下镜头:中超比赛的足球特写、旗子特写、裁判特写、球员特写、开球画面特写。 对于特写镜头部分,因被上诉东谈主并未对其独创性阐扬进行具体说明,故本院从特写镜头可能具有独创性的如下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一为对特定对象的礼聘;二为对素材的拍摄。 在特写对象的礼聘方面,上述事例中基本上是跟着比赛的进行而礼聘标志性的镜头,比如在开球的时候礼聘裁判的特写镜头,在进球时礼聘进球球员的特写镜头等,这一礼聘方式属于通例礼聘方式。不仅如斯,在公用信号制作手册中对于好多特写的使用及切入时期均有严格端正,如开场前“3:15-2:15队长挑边、裁判近景”、开场前“2:15-1:30主队首发队员”、开场前“1:30-1:00两边陶冶近景”、开场前“1:00-0:30两边重心认识员或队长”、开场前“0:30-0:152号中圈近景”“90:00-0:15进球队员特写”等。基于上述身分的推敲,本院以为,上述事例中无法看出在特写对象的礼聘上体现了较高的独创性。 在素材的拍摄方面,被上诉东谈主意见呈文中所波及的上述多样情形均是接管常见手法拍摄出的画面,而被上诉东谈主亦未指出其名满天下之处,故就该部分而言,亦无法看出其具有较高独创性程度。 (4)干系赛事集锦部分 对于赛事集锦部分,诚然被上诉东谈主仅指出四个画面,但前文中本院已提到中超赛事公用信号提供测度四分钟的集锦,基于前文中所提到的事理,该四分钟的集锦中确可能具有较高的独创性程度。但本案中被上诉东谈主主张组成电影作品的是整场比赛公用信号所承载连气儿画面,而非仅波及上述集锦。而电影作品应是作家通过对情节或素材的运用而形成的足以抒发其合座念念想的连气儿画面。这一特色要求从电影作品的合座上推敲其独创性,而非仅推敲部安分容。因此,即便不单是推敲被上诉其所举的四个画面,而推敲沿路的四分钟集锦,其可能具有的独创性程度亦不足以使通盘这个词赛事直播连气儿画面得当电影作品的独创性高度要求。 基于以上四个部分的分析,本院以为,仅就被上诉东谈主意见呈文中所波及各事例而言,本院尚无法看出其体现出了较高的独创性程度。诚然上述事例仅波及到两场比赛中很小部分的镜头,但在被上诉东谈主明确暗意其属于两场比赛中“典型的较有戏剧性和隆起特色的画面”的情况下,依据常理,其他部分的独创性程度应不足前述事例。鉴于前文中本院已指出此类赛事公用信号承载的连气儿画面因受到若干客不雅身分限制,频繁较难达到电影作品的独创性高度要求,而针对涉案赛事连气儿画面,被上诉东谈主未能合理说明其未受上述客不雅身分限制,或存在其他具有较高独创性的情形,故涉案两场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连气儿画面并未达到电影作品所要求的独创性高度。 综上,涉案两场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连气儿画面既不得当电影作品的固定要件,亦未达到电影作品的独创性高度,故涉案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气儿画面未组成电影作品。上诉东谈主的联系上诉事理成立,本院赐与营救。一审判决的联系认定有误,本院赐与纠正。 本院要强调的是,尽管本院含糊了涉案两场体育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连气儿画面的作品属性,但这一认定并非含糊直播团队在这一过程中所付出的技艺行状。尤其是在有着如斯稠密客不雅限制的情况下,直播团队个性的彰显更需要高妙的才智及水平。但作品的独创性强调的是可被感知的个性化礼聘,至于完成这一个性礼聘所需付出的技艺行状的难度并非独创性判断的推敲身分,其与精确摹仿诚然需要很高技巧但却不组成作品是不异的兴味。 三、上诉东谈主干系即便涉案公用信号所承载连气儿画面组成电影作品,被诉活动亦不侵扰文章权的上诉事理是否成立 上诉东谈主以为被诉活动未组成侵权的另一事理为,其仅提供指向乐视网播放页面的陆续,在乐视公司已获取正当授权的情况下,即便涉案体育赛事公用信号承载的连气儿画面组成作品,被诉活动亦不组成侵扰文章权的活动。 诚然本院已认定涉案公用信号所承载连气儿画面不组成作品,而在其不组成作品的情况下,被诉活动也就势必不会组成对他东谈主文章权的侵扰。但鉴于本案活动属于现存案件中常见的一种被诉活动类型,而不同案件中对于此类活动的性质认定存在较大不对,故本院以为仍有必要对这一上诉事理进行审理。天然,这一审理是以假设涉案公用信号所承载连气儿画面组成作品为前提。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之是以以为上诉东谈主应付被诉活动承担服务,其主要推敲的是乐视公司与上诉东谈主之间的单干合作关系。单干合作活动属于共同侵权活动的一种常见类型。侵权服务法第八条文定,“二东谈主以上共同实施侵权活动,酿成他东谈主毁伤的,应当承担连带服务”。针对本案所涉汇集环境下的传播活动而言,若是各活动东谈主针对具体内容的提供具有单干合作的兴味汇注,则各活动对外视为一个合座,共同承担服务。至于活动东谈主各自具体实实施为的不同则仅是里面单干不同云尔,不影响对外服务的承担。《最妙手民法院对于审理侵害信息汇集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端正》第四条对于与信息汇集传播活动联系的单干合作活动做了相应端正,“有字据证明汇集服务提供者与他东谈主以单干合作方式共同提供作品、扮演、灌音摄像成品,组成共同侵权的,东谈主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服务”。只是这一端正仅针对侵扰信息汇集传播权的情形,对于侵扰其他权项的活动无法适用。 本案中,被诉视频播放地址为ifeng.sports.letv.com,其中letv.com为乐视公司的二级域名,而ifeng指向的是凤凰网,这一域名组成阵势可初步说明二者对该汇集地址中所提供内容具故兴味汇注,具有合作关系。乐视公司虽只是招供其与上诉东谈主也曾具有合作关系,而对被诉活动发生时的合作关系赐与含糊,但因其针对这一主张其既未举证,亦无合联接释,故本院对该主张不予营救。上诉东谈主在该合作关系中并不单是提供陆续服务,同期亦与乐视公司在该汇集地址下共同向公众提供视频,故上诉东谈主应付该汇集地址中向用户提供视频的活动承担服务,上诉东谈主以为其仅提供陆续活动的主张不行成立,在侵扰文章权案件中,单干合作各方是否需要承担服务,取决于各活动中是否存在告成侵扰文章权的活动。具体到本案,因被诉视频播放地址ifeng.sports.letv.com中的二级域名letv.com为乐视公司,可见被诉视频系在乐视网,而非凤凰网上的播放。在此基础上,则需要判断被诉汇集直播活动是否属于文章权所限定的活动,若是属于,乐视网上的直播活动是否获取了文章权东谈主的授权。 因被诉汇集直播活动属于传播活动的一种,而文章权法中与传播活动告成干系的权项为第十条第(十一)项播送权、第(十二)项信息汇集传播权,故本院现将被诉活动与上述权项逐个进行对比分析,以细目其是否属于文章权所限定的活动。 文章权法第十条第(十二)项端正,信息汇集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不错在其个东谈主采用的时期和地点获取作品的权利”。由该端正可知,适用信息汇集传播权调整的传播活动应具有交互式特色。鉴于汇集直播活动不具有交互式特色,汇集用户不行按照其所采用的时期或地点获取该转播内容,故其不属于信息汇集传播权的调整范围。 文章权法第十条第(十一)项端正,播送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播送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播送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记号、声息、图像的类似器用向公众传播播送的作品的权利”。依据上述端正,播送权调整三种活动:无线播送活动、有线或无线转播活动以及公开播放播送的活动。其中第一种播送活动“无线播送”为开动播送活动,频繁指的是播送电台、电视台的播送活动。此后两种活动则是在吸收到开动播送信号后对该信号的转播、传播活动。 本案中,被诉侵权的两个视频均分别炫夸有BTV、CCTV5的秀丽,可见其视频开首为北京电视台及中央电视台,上述电视台的开动传播接管的是无线方式,因此其属于第一种播送活动,即“无线播送”活动。被诉活动是对上述播送信号的汇集直播活动,属于播送权调整的第二种活动,即“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播送的作品”的活动。可见,被诉活动属于播送权的权利范围,一审判决以为其属于文章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应当由文章权东谈主享有的其他权利”范围,该认定有误,本院赐与纠正。 因被诉活动属于文章权所限定的活动,故该活动的实施需经过文章权东谈主许可。因该视频系在乐视网,而非凤凰网上进行的播放,因此,需要审查的是乐视网中的该播放活动是否获取相应授权。 一审步骤中,乐视公司提供了联系授权文献,诚然被上诉东谈主以为乐视公司的授权链条存在断裂,即辛勤pplivecooperation与pplivecooperationlimited之间授权要领,但因其招供二者属于关联公司,而实践中关联公司代签合同的情形较为常见,故被上诉东谈主以此为由对乐视公司授权链条所提异议本院不予营救。 依据前述授权内容可知,乐视公司有权在其自营网站www.letv.com直播涉案赛事,但同期其“不得以陆续、共建合作平台等方式,与第三方合作”使用授权节目。因授权内容中明确不容共建合作平台这一使用方式,故诚然被诉播放地址位于乐视公司自营网站,而乐视公司有权在其自营网站上直播涉案赛事,但对该授权内容的联策应为,若是乐视公司在其自营网站中与他东谈主共建了合作平台,则该合作平台上的播放活动应视为未获取许可。亦即,乐视公司所获取的在其自营网站的授权,拔除了自营网站中共建平台上的使用。基于此,在被诉播放地址位于乐视公司与上诉东谈主共建平台的情况下,乐视公司这一播放活动并未获取文章权东谈主许可,若是涉案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气儿画面组成作品,则被诉活动将组成侵扰文章权的活动,上诉东谈主应与乐视公司承担连带服务。据此,上诉东谈主的联系上诉事理不行成立,本院不予营救。 四、对于被上诉东谈主在一审步骤中所提倡的不正直竞争诉由的处理 在一审步骤中,被上诉东谈主除提倡侵扰文章权这一诉由外,亦以为被诉活动组成不正直竞争活动。一审法院在认定被诉活动组成侵扰文章权活动的情况下,以为被上诉东谈主所受侵害无需再以反不正直竞争法进行规制,故对其不正直竞争诉由未再进行审理,而被上诉东谈主针对这一认定并未提倡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文定:“第二审东谈主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干系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文定:“第二审东谈主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东谈主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东谈主莫得提倡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抗法律不容性端正,或者毁伤国度利益、社会全球利益、他东谈主正当权益的除外”。因岂论被诉活动是否组成不正直竞争活动均仅波及特定权利东谈主的利益,与国度利益、社会全球利益及他东谈主正当权益无关,故在被上诉东谈主未就此提倡上诉的情况下,本院对该诉由无法进行审理。 此外,因不正直竞争活动的认定强调活动东谈主的主不雅坏心,即便对于阐扬阵势透顶相通的两个活动,案件其他身分的不同透顶可能影响主不雅坏心的认定,因此,本院亦无法仅凭被诉活动阐扬阵势这安适分便对其是否具有正直性给出在各个案件中均可适用的明确意见。 五、对体育赛事公用信号汇集直播活动的文章权法例制途径 诚然本院已认定体育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气儿画面并不组成电影作品,从而被诉活动不会组成对他东谈主文章权的侵扰,但实践中,汇集直播活动如实极地面影响了体育赛事联系权利东谈主的利益,基于此,有必要对体育赛事公用信号的施舍渠谈做进一步商量。 文章权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端正,播送电台、电视台有权不容他东谈主未经许可“将其播放的播送、电视转播”的活动。该条目中所称的“播送、电视”并非播送电台及电视台所播放的节目,而是承载该节诡计播送信号,本案所涉体育赛事公用信号即属于此种信号,其属于播送组织权的权利客体。 就权利主体而言,诚然播送组织权的原始权利东谈主势必是播送电台及电视台,但因法律并未不容播送电台、电视台将该权利转让给非播送组织,故播送组织权的受让东谈主或被许可使用东谈主不错是播送电台、电视台之外的其他民当事人体。 司法实践中亦接管这一作法。如在电视粉案中,被告以为原告央视国际汇集有限公司(简称央视网)并非播送组织,因此不享有播送组织权。法院则以为央视网诚然并非播送组织,但基于中央电视台的授权,其有权享有播送组织权。【15】(【15】参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东谈主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3199号民事判决书) 在嘉兴华数案中,法院不异以为原告嘉兴华数电视通讯有限公司从黑龙江电视台所获取的播送组织权有用,有权在该案中主张权利。【16】(【16】参见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谈主民法院(2011)嘉南知初字第24号,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2012)浙嘉知终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 在权利主体及权利客体均不存在绝交的情况下,对于播送组织权是否不错限定他东谈主对体育赛事信号的汇集直播活动,取决于该条目中的“转播”一词的联接。在2001年文章权法修悛改程中,原世界东谈主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主任王维澄在其所作的“对于修改文章权法决定”的报酬中提到:“决定草案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端正,播送电台、电视台有权不容他东谈主未经许可‘将其播放的播送、电视以无线方式重播’。 播送电影电视总局提倡,目前有线电视发展很快,应增多端正有线方式的播放权”。上呈文明意味着,我国播送组织权中的转播活动并未涵盖汇集直播这一有线转播活动。 司法实践中,亦频繁不以为汇集直播活动属于播送组织权的范围。如在前文提到的电视粉案中,被诉活动是被告通过电视粉手机客户端向用户实时提供CCTV1、CCTV5等十六个频谈电视节诡计汇集直播活动。对于这一汇集直播活动,法院以为,“鉴于我国现行文章权法尚未将互联网环境下的转播活动纳入到文章权法第四十五条的调整之列,因此,本案上诉东谈主我爱聊公司在互联网环境下通过其运营的电视粉客户端转播中央电视台联系频谈的活动,并不组成文章权法第四十五条所端正的转播活动”。在前文提到的嘉兴华数案中,法院亦以为播送组织权中的“转播”不包括汇集直播活动。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就我国现行文章权法而言,播送组织权尚不行不容他东谈主的汇集直播活动。但不行残酷的事实是,现行文章权法第四十五条的端正产生于2001年,在那时的环境下,汇集直播活动还一丝出现,并未成为对于播送组织权利酿成骨子影响的活动。但跟着汇集技艺的发展,汇集直播活动这一有线转播方式对于播送组织权东谈主利益的影响越发激烈,以致远远突出无线转播方式,客不雅形式的发展赫然对播送组织权的权利范围提倡修改的需求。而就合理的立法逻辑而言,文章权权利范围的设立与分袂均应以活动特色为依据,至于该活动所接管的具体技艺妙技则在所岂论,因此,岂论他东谈主对于播送信号的利用是接管无线方式,还是有线方式,以及接管哪一具体的有线传播方式,对于该活动的性质均不应产生影响。基于此,若是在文章权法修悛改程中将转播活动所接管技艺妙技不作放胆,包括一切无线及有线方式,从而将汇集直播活动纳入播送组织权的权利范围,则对于体育赛事公用信号而言,不失为一种有用的施舍渠谈。 综上,因现存字据无法证明涉案两场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画面组成电影作品,从而无法认定被上诉东谈主对其享有文章权,故被诉活动未组成对被上诉东谈主文章权的侵扰,上诉东谈主的部分上诉事理成立,本院赐与营救。一审法院在认定涉案体育赛事连气儿画面组成作品的情况下,以为被诉活动组成对被上诉东谈主文章权的侵扰,该认定有误,本院照章赐与纠正。 依据《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端正,判决如下: 一、废弃北京市向阳区东谈主民法院作出的(2014)朝民(知)初字第4033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沿路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八万一千八百元,由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职守(已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八千八百元,由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职守(于本判决收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陈锦川审判员 芮松艳审判员 周丽婷二〇一八年三月三旬日法官助理 周文君通告员 宋云燕